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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职员工已成商业秘密泄露高危人群?龙笛守护企业信息安全

据律商联讯和邹雯律师团队在《关于员工离职引发商业秘密争议案件的法律研究报告(2019-2021)》中显示,在2019年至2021年间审结的商业秘密争议案件中,由员工离职引发的案件数量,包括民事、刑事和行政案件共计230宗之多。很明显,离职员工已成为企业商业秘密泄露的高危人群。在企业数字化转型过程中,一些图纸、软件等商业秘密、专利知识产权都以数字化形式存储在电脑、内部信息系统中,如何保护商业秘密、防止泄露成为企业提高竞争力核心问题,也成为一个国家提高本国科技竞争力的核心问题。

商业泄密

一.离职员工商业秘密泄露案件举例

1.贵州影视公司离职实行生泄露项目视频素材

近日,贵州一影视公司在社交平台上发声称,其公司离职2个多月的实习生突然向网友发去公司保密的商业项目素材,素材涉及到的项目还未交付,而项目金额达19.5万元。

公司负责人张先生提供的相关截屏显示,8月12日,公司前实习生小苏在微信与他人聊天时,将张先生拍摄的项目视频素材用手机录下,并发送给网友进行点评讨论。“她26岁了,以前也在县级融媒体工作过,保密的道理应该是懂的。这次项目素材被泄露的事情,对公司造成了影响”对此,公司准备采取起诉的方式解决。

商业泄密

小苏反驳称录下视频是因与前任老板发生冲突,为反驳前任老板说自己技术不行,便将一段前公司拍摄的视频发给网友并进行吐槽。同时小苏认为,自己只是用手机录制了一分钟不到的视频,没用于商业用途,并且不是从前公司处看到的素材,所以她并不需要对前公司进行道歉。

不管怎样,这场冲突因离职员工带来的公司秘密泄露给公司带来了困扰经济损失一时无法得以解决。

2.小马智行前技术高管离职被疑泄露商业秘密

近日,小马智行将前高管潘震皓、孙又晗及两人所经营的擎天智卡公司诉至北京知识产权法院,案由为侵犯商业秘密,索赔6000万元。

智能出行

在起诉材料中介绍了潘震皓、孙又晗两人原系小马智行和小马智卡卡车业务的核心技术负责人。潘震皓曾任小马智卡CTO,孙又晗负责小马智卡卡车业务在美国的规划和控制工作。两人去年离开小马智卡后创立了擎天智卡,公司主营业务为自动驾驶卡车技术研发以及物流运输。

在自动驾驶卡车领域,小马智行与擎天智卡为竞争对手关系。小马智行在内部信中强调擎天智卡在多处技术细节及业务逻辑上与小马智行高度相似,涉嫌侵犯小马智行的商业秘密。

当前,人工智能、大数据、自动驾驶等科技领域的竞争如火如荼,一些科研数据、技术成果可以大大缩短企业研发时间,减少研发投入,而竞争的策略之一就是人才的争夺。随着人才的加入,一些原本参与核心技术研发的离职人员也成为了技术携带者,商业秘密泄露的可疑对象。

3.国内知名有色材料研发生产商离职员工顺走价值1.69亿核心技术

近日,一宗价值涉及1.69亿元的侵犯商业秘密罪案件在浙江省宁波市开庭审理。包括政协委员、市场监督管部门代表、部分人大代表、企业家代表以及各大媒体记者在内,共计50余人旁听了该案件的庭审。

保护商业秘密

案件中,原告宁波博威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是一家国家级重点高新技术企业,拥有黄铜棒全自动生产线等数十项技术秘密。被告人苏某、黄某等4人曾在宁波博威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任职,对研发技术、制造技艺、产品质量监控管理以及设备维修等商业秘密了如指掌。4名被告人从宁波博威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离职后,先后入职了某材料公司,该材料公司与宁波博威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属竞品公司,存在竞争关系。

经侦查,该材料公司法人刘某于同年4月起,以高额工资+高体提成的方式先后将本案苏某、黄某等4名被告人招募进来。利用这4名被告人私自从宁波博威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掌握和接触的黄铜棒全自动生产线等11项技术资料,快速用极小的成本,就启动了和宁波博威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类似的铜合金项目,推出了年产16万吨的高级生产线,并论证出了具体的生产工艺和生产线布局。经鉴定,涉及的11项技术价值高达1.69亿元。

像以上这样的掌握、接触软件、科研、设计数据引发的商业秘密泄露案件,近年来,屡禁不止,而且呈现高发态势。这些离职员工因工作中需要掌握商业秘密,但企业员工的流动性也增加了商业秘密保护的不确定性。一些竞争对手往往以利益诱惑离职员工披露其掌握的商业秘密,离职员工和竞争企业合谋致使企业遭受重大经济损失。

二.商业秘密泄露后维权

商业秘密发生后,给企业造成了巨大的经济损失。一般企业都会采取措施维权,而维权存在以下的困难,也让一般企业望而却步。

1、权利方举证涉及内容较多。

与专利、商标及著作权相比,商业秘密维权不仅要证明侵权诉讼中行为、损害及行为与损害的因果关系等“侵权行为”相关的事实,还需要证明权利本身的合法性。

就“侵权行为”相关的事实而言,商业秘密侵权行为不仅涉及多个主体,多种方式,多种场景,关键问题在于,侵权行为涉及一些“见不得光”的行为,如盗窃、贿赂、欺诈、胁迫、电子侵入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这些行为本身往往很难获得直接证据,有些只能特殊方式固定,或者通过特定方式推定。

商业秘密

2、商业秘密权利方举证责任更重。

举证责任更重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是需要举证证明更多细节;二是举证证明容易很攻破,进而导致“举证不能”。

举证证明涉及更多细节,具体是指举证证明的事实及事实之间关联性,包括:侵权行为发生时的事实,证明侵权行为未发生时的事实,自己相关事实,要证明对方相关事实,涉及关联的事实,如行业信息(规模、利润)、公开技术(非公开性)等等。

举证证明容易很攻破,进而导致“举证不能”。一方面需要证明事项较多,就容易形成薄弱点,为对方攻击留下更多余地。另一方面由于涉及对方或第三方的关联事实,就容易导致举证不够充分,不够完善,进而容易导致“举证不能”。

3、“谁主张,谁举证”无法适应商业秘密侵权诉讼需要。

商业秘密侵权行为具有隐秘性,且侵权行为人大多数已经意识到行为违法,见不得光,因此,在实施行为时,往往具有“反侦察”意思,导致权利人很难获得证据。

这样就导致“谁主张,谁举证”无法适应商业秘密维权需要,进而导致无法实质上保护商业秘密权利人的利益。

4、商业秘密侵权诉讼对抗性强。

商业秘密侵权的侵权行为大多属于市场商事竞争行为,或多或少有企业这种有组织性机构的参与。这种组织性机构的参与导致“非法行为”合法化形式。侵权方或侵权企业往往利用律师或专业人员进行“风险防范”,这也是难以获得侵权证据的原因之一。

5、商业秘密侵权行为性质与“民事诉讼规则”错配。

商业秘密侵权行为(如盗窃、贿赂、欺诈、胁迫、电子侵入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涉及严重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行为,具有“刑事违法”性,这些行为与纠纷处理的“民事诉讼规则”明显不对等,不匹配,导致获取证据的方式与侵权行为非法性严重不符,进而导致举证难度大。

三.数字时代商业秘密保护探索

1.数字时代商业秘密保护政府在行动

2022年3月,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印发《全国商业秘密保护创新试点工作方案》,其中提到将选择15-20个地区作为第一批创新试点,试点周期为3年。这是国家顶层设计层面的商业秘密保护措施。

在政策的推动下,一些省市在市场监督局、知识产权局的领导下争先恐后增设或者在原有协会基础上成立了“商业秘密保护联盟”、“商业秘密保护协会”,设立了由国家工商总局市场监督局领导的全国商业秘密保护监管执行机构。配套的一些有利于商业秘密保护的政策也因地制宜进行了完善。

7月14日,全国商业秘密保护创新试点启动会在浙江省杭州市举行。会上公布20个地区作为第一批创新试点,主要集中在长三角、珠三角的江苏、浙江、广东等12个省市。会议强调,充分发挥先行地区的示范引领作用,推进全国商业秘密保护工作改革创新。

商业秘密保护大会

浦东模式:

上海浦东针对数字化时代商业保护的特点,采用政府购买服务方式,聘请“黑客”攻击企业商业秘密“防火墙”以验证企业系统的安全性,还为第一批7家成功创建区级商业秘密示范点的企业授牌,并正式启动商业秘密保护创新试点工作,加快探索商业秘密保护的“浦东模式”。

宁波模式:

宁波是制造业大市,现有国家级制造业单项冠军63家,居全国城市首位;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182家,位列全国非直辖市第一。商业秘密是企业最核心和最具竞争力的无形财富。但随着跨区域、跨领域、跨企业人员往来交流日益频繁,商业秘密保护问题成为当前影响企业经营的常见风险之一。据负责人介绍,宁波将重点落实加强商业秘密保护制度创新、健全商业秘密保护工作机制、加强商业秘密保护监管执法、健全商业秘密保护服务保障体系、对标高标准国际经贸规则和营造商业秘密保护良好氛围六方面任务。力争用3年时间,构建广覆盖、全流程的商业秘密保护服务体系,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商业秘密保护指南指引与执法规范,培育一批保护规则完善、组织体系健全的标杆企业,充分释放宁波创新试点在推动全国商业秘密保护工作中的先行示范效应。在商业秘密保护领域,宁波不仅创造了很多个“第一”,还基本建起了覆盖事前、事中和事后的商业秘密防护体系。

广东模式

广东以佛山市为重点创建全国商业秘密保护创新试点。要求到2025年,佛山将建立2500家企业商业秘密保护联络点,建立不少于1个市级基地、5个服务联盟、6个示范园区或行业、100家标杆示范企业。切实推动形成商业秘密保护齐抓共管新格局,将商业秘密保护纳入工作大局统筹考虑、统一部署,积极争取各方支持,着力打造珠三角商业秘密保护改革创新高地,为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强力支撑。

2.龙笛商业秘密保护解决方案

龙笛是国家规划布局内的重点软件企业,信息安全领军企业,是国家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安全保护核心承担单位之一。作为国家首批以信息安全为主题的A股上市企业之一,龙笛是保护国家秘密,保护工作秘密,保护商业秘密的核心企业。多年来,龙笛研发的移动办公安全平台龙笛以安全办公中最常用的即时通讯作为核心场景,整合了安全办公应用场景,给科研、开发、设计企业全面的数据安全保护,并集中科研力量,耗时十年的更新迭代,研发了保护国家秘密,保护工作秘密,保护商业秘密的核心产品“龙笛”。该产品聚焦于数字时代商业秘密泄露的新特征而开发,将可以数字化的商业秘密作为数字资产加以全程保护,可以防止员工离职造成的商业秘密泄露。

龙笛-龙笛

龙笛可以采用私有化部署方式实现被保护企业的商业秘密安全。采用私有化部署后,被数字化的商业秘密、知识产权存储在自有服务器或者私有云中,与公有云运行数据分开后,企业拥有商业秘密的数据主权,防止了公有云SaaS模式下数据泄露的风险。龙笛提供“小黑盒”版本,可以放在企业老板的办公桌或者家里等安全的地方,不需要网管维护,连接网线、通电后就可以使用,杜绝了网管人员等人为截获信息的安全隐患。一些东南沿海的高新技术企业,普遍规模不大,就合适采用这种小黑盒,把核心设计图纸、源代码,日常办公数据存在在小黑盒里,保护了企业的商业秘密安全。

龙笛

龙笛抽取了数字化时代移动办公过程中最高频的应用即时通讯功能作为核心功能,可以有效解决企业在移动通信中的信息安全问题。龙笛客户端密钥由服务端主密钥和用户ID通过加密算法产生,防逆向、防篡改、防调试,同时,密信对服务端、传输端、客户端进行三端加密保护,对访问、通讯、存储、管理、使用进行五重防护。对本地数据库、图片文件进行加密存储,确保加密数据不被破解泄露,无法监听和被第三方查看。

龙笛可以提供企业办公过程中一些敏感图片、视频、文件的安全保护。龙笛内嵌的一系列强安全功能,让用户自由掌控敏感商业秘密的“禁”“删”“密”“留“,敏感消息及时擦除,重要消息禁存禁转,私人消息设密访问,员工离职锁定信息,还可限定手机截屏录音。作为一款只在内部使用的商业秘密保护产品,龙笛将商业秘密圈定在本企业核心人员知晓范围内,做到了动态的安全。即时所流转的敏感图片、视频、文件的安全保护被下载传播,龙笛设置的明水印、暗水印功能也可让企业很快找到“内奸”,潜藏在企业内部的“商业间谍”,从而给企业的商业秘密安全又加了一把安全锁。